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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会简介
 
  
上海市新疆商会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怀支持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指导下,由新疆在沪相关企业发起,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查同意,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是新疆在沪民营企业经济总部所在地,是联结沪新两地经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成立上海市新疆商会是为了充分发挥在沪新疆企业的整体优势,密切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维护新疆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拓展经营中的不测风险,推进新疆在沪企业走向整体联合、共同发展之路。这是与时俱进、益民利业、振企兴新之举,也是内地发达地区经济拓展的成功经验。在逐步缩小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上,新疆企业与发达地区形成坚实的经济链,势必带动新疆区域民族经济的发展振兴。西产东补,东资西投,是一个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一个有组织、多形式、宽领域、高质量、重时效的新疆商会,必然会以市场为导向,有效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打开产业发展之路,对实现两地互补性合作发展大有作为。
商会的筹办工作于2005年5月开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沪办事处牵头组织下设立了由办事处张鹰主任主抓,办事处凌加华副主任为组长、信息联络处樊肇熊处长、同源(上海)律师事务所书记张建国为副组长的筹备组。一年多来,筹备人员做了大量的摸底、走访和调查工作,共召开了8次筹备工作会议。经过申报,先后于2006年6月21日,由新疆维吾尔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新政办函[2006]20号《关于同意筹建上海市新疆商会的批复》;2006年9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发出沪府合办[2006]18号文《关于同意筹建上海市新疆商会的批复》;2006年11月9日,上海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局发出沪民社登[2006]530号文《准予筹备上海市新疆商会决定书》。经过筹备组和新疆在沪企业及热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的各界各族人士一年半时间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上海市新疆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于2007年3月9日成功召开了上海市新疆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了上海市新疆商会章程(草案),选举产生了上海市新疆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第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以观念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为抓手,在强化功能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致力于把商会建设成为一个享誉海内外的国际品牌。
新疆商会现有会员单位102家,2007年3月9日选举理事单位23家,常务理事单位17家,商会会长是上海辰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邓旭春。商会执行会长是三联投资集团董事长黄伟,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共12名,其中维哈回等少数民族企业家担任常务副会长1人,3人担任副会长。商会的运行服务系统设置有:1、会员代表大会;2、理事会; 3、常务理事会; 4、会长办公会;5、秘书处。商会秘书处为会员企业服务,根据运行情况下设:〈1〉办公室〈2〉会员部〈3〉宣传联络部〈4〉财务部〈5〉企业部〈6〉法律事务部。现有兼职人员三人,由企业派员担任,暂时实行义务工作制。
在沪企业的发展规模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新疆与上海的经济协作和交流日益紧密,越来越多的新疆籍各民族人士在上海成功投资创业,得到立足发展。在企业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为上海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献。据工商局资料统计,新疆在沪企业有1017家,在沪企业注册资本总资金已超过59亿元,从业人员达到了293800人。其中维吾尔、哈萨克等少数民族有75000人,占26%。目前,近30万在沪新疆籍从业人员已经在上海市的经济建设中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他们活跃在上海市的建筑建材、房地产、物业管理、服装产销、服饰商贸、家电营销、医药、生物工程、证券、教育、机械制造、酒业、餐饮娱乐、食品加工、瓜果营销、物流货运等领域,为新疆企业在上海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企业、企业家,特别可喜的是新疆籍新一代知识型年轻创业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正在上海迅速成长。新疆在沪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的企业350家。在沪优秀企业主要代表有辰野投资、银湖国贸、伍成国贸、淮特国贸、雪莲维药、亚鸿房地、绿翔牧业、羊绒制品、新疆餐饮及特变电工、广汇实业、天山纺织等新疆企业在上海市的分支公司等。在沪新疆企业的投资和市场范围已由上海向全国、向中亚、南亚、中东、俄罗斯等境外扩展。目前商会会员企业正在向专业化、规模化、实业化和集团化的方向迈进。
在沪企业的愿望和共识是把上海市新疆商会健康地成立起来,才能更有利于资源、信息共享,立足新疆建设,扬长补短,推进企业共同发展;有利于为新疆企业搭建协作创业的服务平台,吸引组织更多产业来沪展示优势,依照现代企业运作规则,诚实经营,打开出路;有利于推介协调更多的位居上海的国内外高端优秀企业来新疆投资发展;有利于把新疆驻沪企业、机构和在沪新疆籍工商界人士以及热心参与支持这项事业的各界人士凝聚起来,共同打造“西域商人”的品牌形象,并进一步形成合力把新疆在上海的事业做大做强。
商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从会员单位的共同事业、共同利益和实际需要出发,坚持以商会发展和为全体会员单位服务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诚信携手、求真务实、互助共赢的工作思路,重点开展商务开发、合作交流、资源共享、专业培训、开拓市场、为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提供工商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达到会员单位之间在交流协作与信息共享方面明显加强;本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竞争力明显提高;本商会的各项服务功能和服务作用得到明显体现。使上海市新疆商会成为我区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向东融合格局,发展以新疆、中亚民族特色经济为重点的商贸、制造、餐饮、文化、房地、旅游、综合服务等产业,促进西部经济与东部发达地区经济对接的功能载体。
商会成立后的主要工作一是宣传贯彻落实好商会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成立庆典大会精神,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上海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上海市新疆商会章程》等重要文件精神,团结、引导和激励新疆驻沪各企业、机构和新疆籍在沪各界人士,发扬企业在上海敢为人先,吃苦耐劳成功拓展的创业作风,立足上海,情系新疆,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以辉煌的业绩树立“西域商人”形象,打造“西域商人”品牌,建设“西域商人”文化,提升新疆驻沪企业、机构及新疆籍在沪西域商人和广大新疆多民族乡亲在沪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二是发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沪单位的整体优势,积极促进由新疆沪办牵头组织的大平台建设,努力推进沪新及与长三角的多边经济、技术合作,帮助各会员单位不断开拓经济活动的新领域。三是积极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与沟通,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愿望、建议和要求,最大限度地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扶助和支持,同时还将通过组建“新疆在沪企业法律维权义务服务中心”,定期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依法维护会员单位正当的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会员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二次以上有意义、有作用、有吸引力的联谊、考察、培训、交流、咨询等活动,促进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帮助会员单位的领导成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提高经营管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增强本商会及会员单位的凝聚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五是不定期地编发《西域商界》资料刊物,及时宣传新沪两地的有关方针政策,宣传新疆驻沪各企业、机构和新疆籍在沪各界人士干事创业的先进事迹,提供相关信息和商机服务,解答带有共性的疑难问题,并为会员单位发布信息、交流情况,探讨问题等提供方便。
商会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一是按照商会章程,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工作班子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根据商会的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商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商会决策和工作运转的正确、高效、公开和科学。二是进一步搞好发展会员和经费筹措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有意义、有作用、有实效、有影响的活动,吸引越来越多的新疆驻沪企业、机构和各界新疆籍人士加入到商会中来,并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通过制订优惠和鼓励政策,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会员单位和各族乡亲为商会发展和开展各种活动出力献策。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提高商会管理服务水平。商会理事会特别是常务理事会成员和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将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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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疆商会
200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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