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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信息通讯2010第八期
 
长三角信息通讯
第八期
(总第121 期)
2010年05月15日

● 上海出台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江苏多管齐下打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 江苏常熟农村卫生制度建设的经验


上海出台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物联网(The Internet of Things)是指将物体通过传感设备、通信手段实现全面互联的网络,包括物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包括人与物之间的互联互通。物联网是应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最新产物,可实现智能化的实时管理和控制,从而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已成为国际新一轮信息技术竞争的关键点和制高点。上海市根据国家战略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0-2012年)》。
一、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抓住物联网发展的历史机遇,坚持高端发展、差别发展、创新发展、协同发展的原则;发挥和提升现有通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网等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突破传感器、控制芯片、短距离无线通信、组网和协同处理、数学建模、系统集成、数据管理和挖掘、协同控制等物联网核心技术;推进环境监测、物流管理等10个应用示范工程,创新商业模式;推进物联网传感设备、通信设备产业化与信息服务业协同发展,促进物联网应用市场和产业链形成;推进嘉定、浦东等物联网产业化基地建设;提升上海在国内物联网产业的引领地位,抢占物联网产业链的高端。
(二)主要目标:到2012年,传感器、短距离无线通信及通信和网络设备、物联网服务等重点领域形成一定产业规模;大力推进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技术对产业的支撑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和解决方案提供企业,扶持一批具有领先商业模式的物联网运营和服务企业,聚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占领技术高端的专业企业;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通过建设应用示范工程和实施标准、专利战略,在与市民生活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领域初步实现物联网应用进入国际先进行列,显著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重点、空间布局和应用示范工程
(一)发展重点
1.先进传感器。研发低功耗、小型化、高性能的新型传感器,着力研发各类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传感器的设计、制造和封装技术并实现产业化,支持上海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并购国外公司的方式迅速掌握世界先进传感器制造技术,占领高端传感器市场。
2.核心控制芯片。联合芯片设计和制造企业,共同开展应用于物联网各环节的控制芯片的设计和制造,形成包括MCU、协议芯片、微电源管理芯片、DSP、ADC、接口控制芯片和一体化芯片在内的系列化芯片产品,并迅速推向市场。
3.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集中攻关WLAN、UWB、Zigbee、NFC、高频RFID等核心技术,研制相关接口、接入网关设备,着力形成短距离无线通信模块化产品,并推动接口和设计的标准化工作。
4.组网和协同处理。重点研究网络架构、网络与信息安全、节点间通信与组网、协同检测与数据处理等技术,解决物联网节点间的双向通信、路由和协同;研究物联网地址编码技术,推动相关协议、技术标准的建立,并形成专利。
5.系统集成和开放性平台技术。重点研究网络集成、多功能集成、软硬件操作界面基础、系统软件、中间件软件等技术,按照不同应用场景建立完整的解决方案,创新商业模式。
6.海量数据管理和挖掘。重点研究海量数据存储、云计算、模糊识别等智能技术,针对行业应用示范工程建立专家模型,对海量数据和信息进行存储、分析和处理。
(二)产业布局:在世博园区率先进行物联网应用示范;在嘉定、浦东等地区建设物联网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个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展示物联网应用技术和示范工程,集聚本市物联网优势企业,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形成技术创新、应用方案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合力;设立“上海物联网中心”,形成高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能力。
(三)应用示范工程:
推进十个方面的应用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探索完善的运作模式,形成长效运作机制,将上海打造成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城市。
1.环境监测。一是环境质量监控;二是移动源监控;三是结合环保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预警和应急响应系统。
2.智能安防。利用现有的电信网等固定网络及互联网,采用RFID、传感器、智能图像分析、网络传输等信息技术,建设具有人口动态实时管理功能的社区智能对讲门禁、社区单元视频拍照记录、家庭安防综合应用系统,并实现门禁管理与公安人口信息平台的对接。
3.智能交通。建设交通信息互动发布平台,向社会提供实时交通流量信息和出行建议;应用传感技术对全市停车位进行实时监控,结合实时交通流量信息,提供点到点服务;适时启动根据实时交通流量信息对交通信号机实行自动控制的工程,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4.物流管理。探索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物流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开发面向物流行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开发适用于各种物流环境的特种电子标签、物流装备、读写器、中间件、管理系统等产品。
5.楼宇节能管理。利用传感器技术,对楼宇中每个单元的温度、湿度、照明进行实时监控,达到楼宇节能管理目的。逐步增加楼宇安防、门禁、电梯管理等方面的实时监控功能。
6.智能电网。以远程智能电力终端为突破口,形成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的双向信息通信、远程监控、信息存储、负荷分配技术,实现智能电网中的远程读取、双向交互功能,并开展万户以上示范工程建设。以智能电网中的新技术为抓手,推动未来智能电网构架的应用示范,并在世博园区开展智能终端示范工程展示。
7.医疗。采用无线射频技术,对医务人员、患者和医疗物品进行管理,带动RFID标识装置的研发和产业化。利用无线遥感技术,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功能,带动远程医疗产品和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采用自动测量和控制技术,实现连续、及时、准确地监测目标区域的饮用水质及其变化状况,带动传感器、通信模块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8.精准控制农业。在马陆葡萄园开展综合试点,利用传感器技术,实时监测温度、湿度、光照、二氧化碳、土壤微量元素等参数,以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进行数据传输并通过与专家系统进行比对,自动进行通风、滴灌、控温、补光等操作,实现农业生产的精准化和智能化,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试点基础上推广并培育系统集成、传感器和控制设备产业,实现精准农业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
9.世博园区。在世博园区实施电子门票、陆上和水上电子围栏、智能电网等应用项目,将世博园区建设成为物联网技术的集中应用示范区,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
10.应用示范区和产业基地。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区,集中展示物联网应用技术和示范工程。在社区综合应用物联网相关技术,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监控;在居民家庭试点推广家域网,利用无线通信技术对家电、照明和家庭安防系统等进行组网,并实现远程控制;对社区居民试行健康监控,通过随身携带的健康监控仪,及时将居民的心率、血压、体温等基本健康数据反馈到社区卫生中心,使社区医生及时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状况。在嘉定、浦东等区县建立产业基地,形成若干个产业园区,集聚物联网相关企业,充分发挥产业集群优势,形成技术创新、应用方案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合力。
三、上海推进物联网产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加强全市统筹协调:将本市物联网产业发展纳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范畴并加以推进。示范工程牵头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推动相关项目。充分利用已有的部市合作、院市合作机制,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以及中国科学院的合作与支持。
(二)加强规划引导和前瞻研究: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着手制定《上海物联网产业和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年)》;加强物联网前沿技术的研究,重点谋划未来发展;跟踪国际物联网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对短距离无线通信的频谱规划工作,制定短距离无线通信发射功率标准,减少电磁干扰和电磁污染。结合物联网在具体领域的示范应用需要,加快研究制订关键技术和服务标准。
(三)加强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区县积极性,在嘉定、浦东等区县建立物联网产业基地,建立应用示范园区和产业园区,鼓励物联网相关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在用地、用房、研发补助、立项审批等方面向基地和园区内企业倾斜。
(四)加快推进应用示范工程:以企业为主体,加快推进环境监测、智能安防、智能交通、物流管理、楼宇节能管理、智能电网、医疗、精准控制农业、世博园区、应用示范区和产业基地十个方面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五)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物联网相关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和产品的第三方测试认证以及传感器共性技术的研究;建设物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在物流、交通、能效管理等领域提供专业信息服务。
(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核心技术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制定等物联网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支持。将现有的由市级财政安排的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企业自主创新资金等专项资金向物联网产业倾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风险投资和民间资本投向物联网产业,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七)加强物联网产业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通过“千人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引进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和产业化高端人才,制定实施股权激励等扶持政策,集聚一批物联网领域高层次科研人才和研发机构。
(八)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以开放合作的方式,引进技术、创意和创业团队,吸引国内外企业来上海共同发展,使上海成为全球物联网发展的重要地区。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物联网标准制订。举办物联网创意大赛、发展论坛等活动,探索研究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广之路。

江苏多管齐下打造规范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经过多年实践,江苏省形成了“一个中心、八类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服务体系走向了规范化、网络化、制度化。
服务中心:体系建设的龙头和纽带
江苏省先后出台《江苏省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建设规范》和《江苏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和促进服务中心建设。2009年,全省86%的市、县(市)已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今年,江苏省将确保95%、力争100%的市、县(市)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推进全省服务中心“一网一线”建设,即中小企业服务网和中小企业服务热线,畅通服务中心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渠道。
政府主导建设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一大批社会化服务机构,共同编织起了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网络。一方面,依托特色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小企业创业基地,建立和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支撑、研发试验、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满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今年力争80%的市、县(市)建立至少一个公共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引导和吸纳更多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服务,通过政策激励,重点培育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度高、服务支撑力强、业绩突出、受中小企业欢迎的示范服务单位。
如苏州,以政府主导建立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为核心,以社会各方面力量,重点整合了300多家专业服务机构,建立起以各类服务机构和各行业协会(商会)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功能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创业辅导:培育小企业的“摇篮”
与“一个中心”建设相配套,江苏省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了八个方面的服务,创业辅导首当其冲:
开展一项活动。2006年,江苏启动以“走进校园、走进园区、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为主题的“创业江苏”专题系列活动,营造鼓励创业、勇于创业、善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编写一本书。组织专家围绕创业知识、创业技能、政策法规、创业服务等内容,专门编写了《创业辅导手册》,已免费发放10万多册。
建立一支队伍。整合企业家、大学教授、中介机构专家等资源,聘任100名省级创业辅导专家,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开展咨询、诊断等辅导和服务。
培育一批创业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价格优惠的创业场所和创业辅导服务,目前已培育200家重点小企业创业基地和50家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服务企业1万多家,安排富余劳动力、下岗职工等50余万人。
实施一项专家巡诊计划。去年开始,实施创业基地——专家巡诊“121计划”,组织创业辅导专家到全省重点培育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巡回实施企业诊断与辅导服务,每年在市县开展10场活动,集中诊断创业基地内200家中小企业,结对签约开展深入持续辅导100家中小企业。
推进一项培育工程。今年启动实施“三年万家微小企业进规模培育工程”,帮助更多有潜力、有条件的微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
技术支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帮助企业实现科技创新,到目前,江苏共培育省级公共示范技术平台47家,累计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15.6万项次,受益企业2万多家。全省百家重点产业集群1/3以上建立了技术平台,并且高起点建设了省中小企业国内技术转移、国际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交易三大全省性平台,累计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项目30多项,提供综合服务136家。通过加大共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力度,中小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工艺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融资担保:着力破解普遍性难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个普遍性的难题。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江苏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至2009年底,全省纳入统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60户,注册资本金244亿元,累计为9.5万多家中小企业担保贷款3139.1亿元,其中2009年就为27628家企业提供担保43572笔,担保总额1047亿元。2009年,受保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634.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642.4亿元,分别比担保前增加销售1236.1亿元、增加利税138.5亿元、增加就业61万余人。2009年11月启动融资性担保机构行政许可以来,批准设立、变更担保机构119多家,全省担保机构的实力明显增强。
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深化银企合作。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批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与建设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农信社、中国银行等签订中小企业融资合作协议,淮安建立BCG(银行、企业、担保)融资服务市场,南通建立“一站式”融资服务超市,均为银企合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建立网上融资服务平台。去年9月底开通的江苏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网,目前已为1500多家企业发布融资需求,182家企业成功获贷,银行授信额度超过15.6亿元。
推进企业上市。着手推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全省境外上市企业62家,融资额467亿元。2009年重点推进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筛选出全省符合上市条件或有上市意向的中小企业190多家。

江苏常熟农村卫生制度建设的经验
江苏常熟市在农村卫生制度建设上采取多元化控制医疗费用的管理方式,把管理规则定到每个关键性的细节上,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管理医疗机构的特长,以“监管”和“疏导”相结合,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上涨。
一、建立完善的网络工作平台,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
常熟把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网作为推行新农合的基础工作。其基本系统是医院的HIS系统,在这个基础上,与卫生和社保部门分别形成网络对接,同时具备与医院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等异质系统接口与集成的能力。并在社区整合了就诊信息管理、全科医疗、药品管理、慢性病管理、传染病管理和重点人群管理功能,实现了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和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二者的结合,较好地满足合作医疗结报信息、参合家庭、人员健康信息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六位一体”功能所需要的数据共享和交换要求。把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纳入了合作医疗管理网络,网络终端成功延伸到村。
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是常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精细管理的技术保障。通过该系统,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可以审定参合人员和定点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实现网上对参合人员个人(家庭)帐户和证卡管理,完成合作医疗基金的预算、征缴、拨付、监控等。实现参合人员看病过程和报销补偿过程的全程管理和实时监控。
二、建立控制医疗费用的规则和缜密的监管制度
(一)控制门诊费用的主要方法:其一,在药物的使用上,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占总医药费用的比例为不超10%。其二,规定了每张门诊处方的补偿封顶额。不仅避免了病人对医疗服务的过度利用,还避免医生开大处方等行为。
(二)规定各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手续,重点控制市外就医,参保人员在市属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医院治疗的,需主治医生提出建议,报经科主任审核,报院部同意加盖转院公章,才能到市合管办办理转院手续,这就把到市外就医使用的基金控制在12%上下。
(三)将农合医疗保险住院按病种结算列为控制医疗费用的重要制度组织实施和推广。住院病人按照按病种结算规定,将自负部分费用在出院时与医院结清,其余部分由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负责与医院统一结算。纳入按病种结算基金支付比例较按项目结算提高5%—10%。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开始发生转向,加强了医院的内部管理,在治疗费用支出上精打细算。次均住院费用较以前有明显降低,一级医院降幅3.13%—39.16%,二级医院降幅1.1%—30.13%。
(四)成立医疗技术指导专家组。一是研究相关规定、制度、规程,为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二是对申报定点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三是在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下,督促和指导定点服务机构做好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参与对定点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医疗服务综合评价。在具体审核中,分为危重病例病案审核、乡镇卫生院小额住院费用病例病案审核、住院受益水平偏低病例的病案抽查及民营医院病案抽查等。专家组对这些病例评价的最终结果,则由市合管办通过正式文件下发到全市各医疗机构。
(五)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监控实现制度化,在公共媒体上每两月发布一次监督报告,每半年发布一次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行的情况分析,对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警示。
三、“监管”与“疏导”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
(一)建立乡村医生的考核机制。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占考核总人数10%以内。获得优秀等次乡村医生,在考核当年和次年,分别按照其当年收入水平(基本报酬+效能工资) 10%给予奖励,所需经费在各镇公共卫生专项经费中列支,并作为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考核等次基本合格,考核当年和次年,分别按照其当年收入水平(基本报酬+效能工资),下浮10%作为实际年报酬;考核等次不合格,考核当年按照其当年收入水平(基本报酬+效能工资),下浮15%作为实际年报酬;次年报酬同上或另行确定。基本报酬由市财政按人头定额发放,而效能工资则根据个人工作量等情况综合衡量,基本切断了村医的个人收入与药品销售之间的联系。
(二)建立乡村医生的免费培训制度。综合医院每年为10人,公共卫生机构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技人员每5年到市级机构至少进修一次,时间三个月以上,服务站医技人员每二年到服务中心进修一次,时间二个月以上;引导社区服务中心的医技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期间照发工资,取得大专文凭的报销60%学费,取得本科学历报销80%学费。
(三)提高乡村医生的保障待遇。把农村卫生人员待遇纳入市、镇两级政府的公共财政。开辟了乡村医生进入正式编制的通道,只要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乡村医生,经考核后可进入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编制,其工资报酬和其他待遇由中心承担。规定乡村医生的报酬和有关待遇,由村委会统筹,统筹标准由各镇根据区内乡村医生的构成和服务人口来确定,标准不低于8元/人,到2012年不低于10元/人;乡村医生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报酬,由市、镇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来负担。同时按城镇职工的规定给乡村医生办理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纳入市、镇公共卫生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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