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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三角信息通讯2010第五期
 


● 长三角各省市多项举措力促新能源
● 沪、浙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举措
● 部分发达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长三角各省市多项举措力促新能源
在能源日益紧张的时代,推动新能源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摆脱当前经济危机的主要措施之一。我国也不例外,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要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两会期间已有近20个省市提出打造新能源基地,长三角各省市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新能源的发展。
上海: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产业。未来上海不但将全面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将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示范、应用的范围,未来3年内,上海将有4000至5000辆各类新能源汽车服务于公共领域。①对研发、生产、服务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企业实施不同程度的补贴。如整车、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发“电池、电机、电控”关键技术企业以及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监测、服务平台的企业,都可获得不同程度的资金补贴。②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并积极支持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申请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③对于建设充电站等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的企业单位,政府将予以总额不超过20%的补贴,上限可达300万元。④探索建立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租赁机制,全面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对于从事此类电池租赁服务的企业,最高可享受3年贷款贴息支持。
安徽:未来5年切实加大财政投入,从生产、流通、建设、消费各个环节加以引导,从研发、示范、产业化全过程给予扶持,吸引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向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聚,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重点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及风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环保和污染治理等11大领域。并采取多项措施重点扶持,包括大力促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注重生态保护,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环境友好型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等等。
浙江:出台《浙江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12年,光伏等新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5%以上;新能源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元;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3家以上、超5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建设10个左右省级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等新能源装备研发和制造基地。规划实施的具体路径:一是在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建立若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二是依托新能源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建设若干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制定出台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地认定办法。三是抓住发达国家加速能源结构调整和我国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有利时机,拓展和抢占国内外市场份额。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势制造企业和研发机构落户我省,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项目。四是政府通过运用财政补贴、上网电价补偿、政府采购以及强制性市场份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江苏:去年5月,在全国最早出台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中,该省将对各类投资主体研制开发新能源产业项目实行鼓励政策,加快项目的核准、备案,培育1家销售收入超500亿元、5家超100亿元、20家超50亿元的企业(集团)。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将扶持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聚集区,并建设30个新能源领域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沪、浙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举措
上海、浙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出台了具体办法与意见,现将主要内容呈上,供参考。
一、上海市
上海市制订的《实施意见》力求客观反映中小企业的意愿和需求,从营造良好环境、参与“四个中心”建设、缓解融资困难、帮助开拓市场、提高管理水平、完善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意见,主要涉及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工作机构和服务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出到2012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量化指标等内容。《实施办法》在七方面有所推进、创新和突破。
(一)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提出要推动上海市中小企业立法工作。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上海市财政扩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各区县对接配套。现有各类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要向中小企业倾斜。
(三)深化推进“上海市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工作目标。未来3年,培育2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800-1000家细分行业领先、具有“专、精、特、新”特点的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2500家高新技术中小企业。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建立体系,形成制度,计划3年内对1500名左右符合上海产业导向、具有“专、精、特、新”特点、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进行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创新能力、政治素养等综合素质。
(五)建立全覆盖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立市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挥主渠道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服务,有效推动国家及本市、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地。
(六)建立健全推进企业发展和政策落地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上海市中小企业的工作统筹、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建立区县和市级开发区相结合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的作用,形成全覆盖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网络。
(七)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运行监测和分析发布制度。对于规模及限额以上中小企业,开展经营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对创新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要加大运行监测和跟踪服务的力度。
二、浙江省
浙江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一)以鼓励全民创业为基点,以促进全面创新为核心,以加快转型升级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保障,以扶持小企业和初创型微小企业为重点,全面促进中小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新的发展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今后五年要围绕一个目标,实施两大战略,优化三个环境。一个目标,就是积极引导和推动该省中小企业从数量大省向素质强省转变;两大战略,就是实施创业促发展战略和创新促升级战略;三个环境,就是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创业型、创新型、外向型、配套型、品牌型中小企业,促进浙江省中小企业加快创业创新、转型发展。
(三)鼓励中小企业创业促发展。1、鼓励全民自主创业。2、放宽创业经营条件。3、加强创业基地建设。4、广泛开展创业辅导。进一步建立健省、市、县(市、区)三级中小企业创业辅导服务网络,构建创业辅导培育机制。5、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所得税优惠。凡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0年起,按国家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6、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办法。
(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促升级。1、促进产业优化升级。2、加快技术更新改造。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5、促进专业化协作配套。6、推动联合兼并重组。7、鼓励体制机制创新。8、提高企业管理素质。
(五)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1、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支持。2、支持地方金融服务创新。3、努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4、开拓融资性保险服务。5、加强融资服务平台建设。6、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7、促进产权交易流转。8、建立贷款风险救助机制。
(六)强化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1、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加强人才培训服务。3、加强共性技术服务。4、加强信用建设服务。5、加强市场拓展服务。6、加强信息化建设服务。7、加强管理咨询服务。8、加强行业自律服务。
(七)加强对中小企业扶持和指导。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2、建立健全工作体系。3、加大专项资金扶持。4、加强分类指导。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6、切实减轻企业负担。7、加强运行监测分析。
部分发达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做法
上海:凭借两化融合上海再提工业能效
1、搭建信息平台提升能效管理能力
节能降耗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09年,上海市通过内、外两大能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了全市工业系统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网上直报、动态分析、预测预警、全过程监控等功能,使政府能效管理手段得到进一步强化,大大提升了管理效率。实现了传统管理模式无法实现的工业重点用能单位的全覆盖、全过程监控。
2009年,上海市完成了国内第一个省市级能效监控信息化系统——上海市能效监控平台(一期)工程的建设,形成“一个能效数据库、两大直观展示图、三种色块模式、四项管理功能”的平台框架。建成了一个处理20万条企业能源消费数据能力的数据库,实现了对工业系统能源消费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查询功能;绘制的上海市能流图,将上海市区域内能源的收入储存、加工转换、分配输送及终端使用的整个全貌,以及各个环节之间的能量平衡关系,以动态的形式完整、定量地展示出来;三种色块管理模式达到了对各区县、工业集团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度综合绩效评价的效果;四项管理功能实现月度计算和年度预测各区县和集团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能效监控平台的建设,对确保完成上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5%”的年度节能目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海市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平台是面向全市各区县、工业集团和重点用能单位的对外管理平台,目前已实现了对近600家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月报》、《能源利用状况年度报告》、《能源审计报告》等多项节能工作的网上直报功能,建立了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节能监察中心、区县经委、工业集团共享的企业能效信息库,有效地推进了上海市能效管理信息化网络的建设。
2、依托节能网站提供及时有效服务
2009年,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节能协会等单位建立了一系列面向公众、提供各类信息服务、业务服务的“一门式”服务网站。为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建设的上海市节能网,由节能信息、政策法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经验、节能技术与产品、市民节能知识以及节能展示馆、节能论坛等板块组成了一个精彩纷呈的节能大舞台。
——上海能效诊断热线成为提高能效的“问诊医院”。上海能效诊断热线是在国内率先开通的,是政府节能工作管理部门、重点用能单位、企业节能技术、能源管理人员、居民等开展能源利用效率在线诊断的互动性平台,“问诊”内容包括家庭用能诊断、单位用能诊断。
——各类专业门户网站成为实施节能与综合利用项目的加油站。由上海市节能服务中心、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办、上海市节能协会、上海市清洁生产推进办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分别建立了节能技改、合同能源、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门户网站,涵盖了项目网上申报、评审信息实时发布、项目进度在线跟踪、节能量核定网上申请、项目信息对外公示、示范案例宣传推广、在线专家咨询等业务管理和服务功能,有序地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山东:刚柔相济工业节能考核与激励并举
近年来,山东省把推进节能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工业调整振兴的重要举措,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十一五”万元GDP能耗降低22%的目标,突出节能管理,工业能耗指标呈现持续向好态势。
1、完善节能考核机制
围绕完善节能考核机制,山东省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分解落实工作目标。把“十一五”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22%的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政府和重点企业,每年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健全和改进考核制度。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逐项细化、量化指标,将万元GDP能耗降低指标和企业节能量指标作为否决指标。建立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一把手对节能工作负总责。同时,建立了双目标考核机制,在对各市和重点企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础上,建立了省直部门节能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省直部门,并签订责任书。
2、严格兑现奖惩
山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问责制,实行“三不一奖”政策,即完不成节能任务的地方、单位和企业,一律不能参加评优树先活动;完不成节能目标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不予提拔重用;完不成节能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对为全省节能做出贡献的企业、单位和成果,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最高单项奖金100万元。
3、加快节能标准化步伐
山东省非常重视节能标准化工作,将节能标准体系建设作为节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山东省经贸委、质监局联合组织开展节能标准化工作,广泛吸收国内外知名专家,组建成立了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制了《山东省“十一五”节能标准规划》,每年公开征集节能标准项目,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2009年,完成了35项节能地方标准的制订审查工作,“十一五”以来,山东省已累计颁布节能地方标准177项,主要涉及节能监测、技术产品、运行管理等领域,其中强制性产品能耗限额标准54项,包括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等行业,基本涵盖了山东省重点耗能行业的主要产品。这为山东省有效开展节能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
4、健全法规体系
一是完善节能法规体系。山东省1997年即颁布了《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颁布后,山东省立即启动了节能条例的修订工作,并于2009年11月1日重新颁布实施,这个条例规定了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预警调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监管、节能执法监察等制度。二是加强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了省、市两级节能监察机构,目前,省、市两级节能监察人员达到810人,其中省级35人,市级775人。省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省级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软硬件水平。组织编写了《山东省节能监察手册》,明确了全省统一的节能执法模式,规范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省节能监察总队组织各市监察机构集中开展了多次专项执法活动,对企业使用淘汰落后设备、新建项目执行能评审查规定情况、公共机构节能情况等进行监察,对不合理用能单位下达了节能监察意见书,提出节能整改建议,对违法用能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对57家整改不力、节能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没收淘汰设备300台,拆除生产线5条。
江苏:“四转变”谋建环保产业强省
江苏省环保产业的发展思路是: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产品由低端为主向更加注重高端发展转变、企业由以产品经营为主向总承包一体化经营转变、园区由企业集中向创新集群转变、产业由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向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环境服务业互动并进转变,把环保产业培育成新兴的支柱产业,使江苏省成为环保产业强省。
1、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为目标,运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无锡威孚公司满足欧Ⅲ标准自主研发柴油机高压共轨喷射系统能力建设、南京汽轮电机(集团)公司18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设备技术改造、金山环保公司高浓度化工废水、特种行业废水处理的特种膜产品生产线等80项重点产业化、规模化项目实施,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市场潜力大、整体带动性强的节能装备产品,水污染防治装备,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材料和药剂等六大产品集群,到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亿元。
2、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以支撑环境质量改善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在节能、废水处理、烟气控制治理、固废资源化、环保新材料、环境监测仪器等六大领域,重点攻克超高效节能三相稀土永磁同步电动机等高效机电节能技术、新型高效低污染制冷热泵、湖泊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及蓝藻治理与资源化、负荷生物脱氮除磷、高盐度难降解有毒有机废水、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等20项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结合江苏省产业特点,编制《重点推广节能技术目录》和《重点推广循环经济及清洁生产技术目录》,为节能环保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提供指南,加快推进创新型技术的应用,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工程。
3、培育特色产业基地
以构建技术开发、成果孵化、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公共服务等多功能、一体化的环保产业集聚区为目标,重点推进南京环境服务业、无锡节能装备(产品)制造、宜兴环保产业、苏州环保产业、盐城环保产业集聚区和常州环保产业园建设,形成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创新活力勃发的产业发展高地,到2012年,环保主营业务收入达2300亿元,建成2个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基地。以环保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推进30个以上科技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一批环保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孵化、环保信息咨询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及国家、省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到2012年,建成2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30个以上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
以污水处理、大型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城市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为重点,培育10家环保工程技术方案设计、施工、运营服务的大型工程总承包或项目总承包企业集团。以环境污染治理和专业化环保设施运营服务为重点,大力培育以城市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生活垃圾、自动连续监测为主的环保设施持证运营服务企业。以环境咨询、解决方案和信息服务为重点,积极建设网上环保技术装备超市、环境工程远程诊断、多元环境信息集成与可视化、技术成果交易、网上人才学院等信息化平台,率先建成苏锡常环境信息技术产业圈,支撑环保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4、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围绕重点领域,培育60家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成长潜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整合优势资源,通过上市、兼并、重组、战略联盟等形式,加快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实现由单一设备制造企业向集工程建设、设备制造、技术服务、运营管理于一体,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促进大中小企业错位竞争、协作共赢。到2012年,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2家、超30亿元企业4家、超10亿元企业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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